政策法规
利好跨境电商!新政策来了(附权威解读)
发布时间:2025-02-05 发布者:gly_cn
要点速览
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
●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纳税人以(简称出口海外仓)方式的货物。自2025年1月27日起施行。
在货物报关离境后
●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(海关监管方式代码“9810”)出口的货物,,凭出口货物报关单等材料信息,即可预先申报办理出口退(免)税,后续再根据货物销售情况进行税款核算。
国家税务总局
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(免)税有关事项的公告
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,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(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)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“离境即退税”。现将有关出口退(免)税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(海关监管方式代码“9810”,下同)出口的货物,在货物报关离境后,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(免)税。纳税人在办理出口退(免)税申报时,货物已实现销售的,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(免)税;货物尚未实现销售的,按照“离境即退税、销售再核算”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(免)税,即:在货物报关离境后,即可预先申报办理出口退(免)税(以下简称出口预退税),后续再根据货物销售情况进行税款核算。
二、纳税人应当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及相关材料信息,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,同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申报:
(一)在申报明细表的“退(免)税业务类型”栏内填写“海外仓